低价嘉兴大额企业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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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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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 证券简称: 梅雁吉祥 公告编广东梅雁 关于转让广东股份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广东梅雁”)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将持有的广东 3,118.63 万股股份,按每股 5.15 元的价格,以协议转让的方式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了转让, 公司合计获得股份转让收入 160,609,445 元。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就广东股份转让事项对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专项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 交易概述 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将持有的广东 3,118.63 万股股份,按每股 5.15 元的价格,以协议转让的方式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进行了转让,股份转让情况具体如下: 序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份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总金额 (股) (元/股) (元) 1 深圳市鑫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 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南京盛宇涌鑫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广州云起科技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合 计 31,186,300 5.15 160,609,445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广东股 董事会进行董事会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按不低于每股 5.1 元(含)的价格,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择机转 持有的广东合计 3,118.63 万股股份。股份转让所 需的其它相关决策及董事会作出决定。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 易,全体董事共 9 人参与表决,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与上述各受让方签订了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 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 ,并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与交易各方完成了股份转让资金的结算。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鑫阳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委托代表:傅军如)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0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 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委派 代表秦厉陈)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08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 统一社会信用代91330206MA2836D03Y 3、名称:南京盛宇涌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路 391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朱 江声) 成立日期:2012 年 07 月 12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业务等。

统一社会信用代918968M 4、名称: 类 住所: 廊坊开发区春明道 法定代表人: 王志坚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7 年 09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名称:广州云起科技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委派代表:余耀才)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91440101MA59H7L268 (二)董事会事前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事前就交易对方的合法资质、是否具备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股票公开转让资格及其交易账户资金等履约能力情况进行了 尽职调查,未发现不良记录及影响本次交易的事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持有的广东(以下简称“嘉 元科技”)3,118.63 万股股份,交易类别为出售资产。

基本情况 (1)广东(以下简称“嘉元科技”)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份代码为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嘉元科技”普通股总股本为 股,法定代表人廖平元; 其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为研究、制造、销售电解铜箔制品。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嘉元科技”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序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1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3)更多关于“嘉元科技”的运营情况请查阅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网站( )刊登的公告。

(二)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 对广东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评估结论如下: 在拟实现特定评估目的的对应的经济行为股东全部 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 76,109.55 万元(大写:人 民币柒亿陆仟壹佰零玖万伍仟伍佰元),折合每股 5.07 元。

2、定价原则:根据广东中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7】 第 068 号《评估报告书》结果,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一致, 出让方(以下称甲方)将其持有的嘉元科技股份按照每 股 5.15 元的价格依法转让给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每股 5.15 元 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嘉元科技股份。

(二)转让方式 鉴于嘉元科技属全国中小企业,根据股转系统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应通过股份转让系统完成。双方约定于协议签署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内,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交易价格按协议约定价格执 行,股份转让款应通过双方证券账户进行结算。

(三)特殊约定及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向乙方出让其所持有嘉元科技股份事宜已经履行了内部决策流 程,乙方承诺受让甲方所持有嘉元科技股份事宜已经履行了内部决策流程。若因 甲方或乙方的内部决策出现瑕疵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无效的情况,过错方应该赔偿 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亦有权要求 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最高不 超过 100 万元(上述第 1 点约定的事项除外)。

五、交的影响 1、尽早实现对嘉元科技的投资收益。

2、本次转让相对应的股份变更审不再持有广东嘉元 的股份。

预计获得投资收益约 9800 2017 年度中期报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份转让协议 》; 3、中广信评报字[2017]第 068 号《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